刘彦贞见自己的五千兵卒让周军左右两翼骑兵一夹击,配合步卒的正面攻杀,只是短短盏茶的时间,就给打得不成建制,脸色一片煞白。
看着自己手下的兵士几乎受到了周兵单方面的屠戮,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伴随着哀嚎倒在了地上,刘彦贞只觉得胃里一阵抽搐,大有呕上来的感觉。
张延翰也是手足慌乱,不知如何应对这种场面。
尽管他们手上兵卒多对方近乎十倍,可在没有吃饭的情况下,来回奔行了二十里,又哪里还有力气战斗?
其实以正常精锐兵士的体力来说,急行军二十里还是拥有一战之力的。
毕竟急行军是精锐兵士的必备技能。
可这些南唐的精锐不一样。他们是水军,平时训练都是在舟舰上,徒步行军是他们最弱的一环节。
所以他们追不上周兵的尾巴并非是周兵快,而是他们太慢了。
在这一刻,张延翰也终于意识到身旁的这个大唐韩信是多么不靠谱了。
“冲过去抢船!我们一起加起来两万多兵士,他们能够阻挡多少?”
张延翰好歹也是上过战场的斗将,比起已经完全不知如何御敌的刘彦贞要好上几筹。
尽管他这主意并不怎么样。
“对对对!”
刘彦贞如捣蒜般点头,高声道:“我们不要理他们,绕过去,绕过去抢船。”
两千周兵在盏茶时间就将他们打得不成建制,这种威慑力已经夺了他们的胆气,竟然不敢打,脑中想着唯有逃跑。
还没喘口气的唐军兵士又度动身,不过这一次行动利落了许多,毕竟事关生命,也不用打仗,只需逃跑。
他们这边一行动,潘美、曹彬立刻看穿了他们的意图。
潘美舞动着令旗,而曹彬直接领着五百骑对着准备绕过战场迂回去抢船的唐兵冲去。
张琼原本还想从侧翼切入割裂敌阵,收到了潘美的指令,也与曹彬一样杀向了另一股迂回的唐军。
但正如张延翰想得那样,这两万头猪放着让人杀也得杀个手脚发软,何况是两万活生生的人?
他们完全不接战,就是跑,各种绕着跑,兵力上的劣势,纵然潘美、曹彬指挥得当,一时半刻也拿这种情况没有办法。
但就在这时,石守信及时抵达了战场。
他扮演的就是正阳浮桥的守兵,无脑奔逃的角色。
给刘彦贞两箭射倒两人,又奇迹生还的也是他麾下的兵士。
并非刘彦贞箭术不行,也不是中箭的兵士命大,而是石守信的骑兵都配备防箭矢的锁子甲。锁子甲能够大幅度的削弱箭矢的穿透性,令得他们受伤却不致命。
石守信一边将自己手上的千骑分成五个小队,分四个小队让他们去截杀意图靠近舟船的南唐兵士,自己并不急着冲锋,而是环顾战场,寻找合适的冲杀机会。
石守信在行军布阵上或许不及曹彬、潘美,但作为用骑老手,对于战机的把握,远不是潘美、曹彬这种天赋超群,却疏于阵仗的后起之秀可以相比的。
突然他在乱兵丛中看到了一闪闪发光的存在。
“那是……”
石守信皱起了眉头,嘴角却忍不住翘起,轻轻地说道:“明光铠。”
明光铠是大唐王朝最流行的铠甲,作为唐十三铠之首,胸前和背后有金属圆护,打磨的极光滑,颇似镜子,在阳光的照射下,能够反射出耀眼的光芒,威武与帅气并存。
唐朝尚武,故而大多武将最爱穿明光铠,目的就是在战场上传递着两种消息,一是告诉所有己方兵士老子在这,不怕死的跟我冲,另外就是告诉敌人老子在这,有本事来跟我打,将激励军心与嘲讽的指数拉满。
到了五代十国,明光铠显然不流行了。
明光铠不是一般的将军有资格且穿得起的。
手里的军马越多,就意味着权势越大,越是惜命。
想不到南唐军中居然有人敢穿明光铠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