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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捧日军剿贼的时候,他非常机灵聪明的立下大功,也是真真实实的。

    高方平没心没肺的,对谁都谈不上太多的情感。只是说目下是县衙升堂,主簿还在记录高方平的作为存档呢。而且麾下的人,诸如林冲梁红英梁红义这些人,也未必能接受斩了燕小乙的事实。

    最终,高方平转身上座,把时文涛县爷的诀别书,一字不漏的背诵出来给燕青听。

    “时文涛携全家老小,誓与陈留县共存亡!”

    听完这最后的结尾词后,燕青毕竟还是个孩子心态的少年,当即哭了起来跪在地上道:“小乙错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算好你还知道错,杖责五十,以儆效尤!”高方平也容色稍缓的下达了命令。

    公堂之上,老爷的作为都是需要主簿记录下来的,于是老头尴尬的道:“老夫观此少年骨骼精奇,忠肝义胆,又在陈留县立下大功,请教代l县爷,以何种理由打他杀威棒?”

    “就以我看他不顺眼为由,你没见他长的比老子帅吗,此点就是罪过!”高方平找不到理由,干脆就犯浑了。

    主簿非常非常的无奈,叹息一声寻思,昏官啊,妥妥的昏官,比之时文涛县爷真个是差了十万八千里,却又低声道:“爷,五十棍的话,以他的身板一定会死的,这等于判处杖毙了。”

    高方平只得改口道:“妈的分明是你老了,耳朵不好听错了,我判的是二十棍。”

    主簿老头升小白旗投降了。


    于是乎,全部人眼睁睁的看着立了功的燕小乙被拖下去打的惨叫不止,起初声音凄厉,十棍之后,声音逐渐小了下去。

    思维不在一个频率上,其余人的确和先主簿一样,不明白为何立下大功的燕青要被狠揍,但是介于高方平此君历来就是个大流氓,从来不讲道理,也没说要杀燕小乙,于是谁也没有多说……

    这个时代的老百姓神经很大条,大多数见惯了土匪。真个是离k县城后,就到处是山头寨子什么的,那些严格来说都是匪,却还不至于丧心病狂,主要是收取“过路费”。

    所谓“此路是我开,此树是我栽,要从此路过,留下买路财”这类的经典台词,就来自于大宋郊外的土匪们。当然大多数的土匪不至于把事情做绝,拿点过路费就让人走了,杀人越货的事也就梁山,田虎这些家伙做的多些。然后像孙二娘一般不但杀人越货还做人肉包子的就更少。

    其实就别说大宋,就是一千年后的那个现代这类事也不少。

    高方平的大伯九十年代初是长途货车司机,据他说那时车费路霸也非常多,到处都在抢钱,通常跑一趟长途,得专门准备三千块应付各种罚款,应付各种路霸。所谓路霸就是那种你明明不要修车服务,但是一停车,就有些半黑不白的人过来强行给你扭扭螺丝什么的,算是检修,然后旁边站着几个打手模样的人,那就必须给“修车费”。

    就算是到了两千年代后,各种村寨什么的派个带着袖套的土著拦在路上,收取所谓的过路费的事也不要太多。有时候老百姓还真不好判断那些人到底是官还是匪?

    一千年后的现代尚且如此,所以大宋的土匪多嚣张也就不用去理论了。老百姓真的是习以为常了。介于此,天明的时候陈留县恢复了次序,街上的人逐渐的多了起来。老百姓们既然看不到土匪了,也没被入城的禁军抢劫,所以他们该干嘛干嘛,放牛的,种地的,打猎钓鱼的,玩鸟的,摆摊的,很快就恢复了次序……

    张叔夜带着开封府的人到达陈留的时候是午间,昼夜兼程的赶路让张叔夜很疲惫。

    身边那个隶属虎头营的传令兵想进城去汇报,结果被张叔夜派人拖下马去打一顿,小兵也就老实了。

    张叔夜做事当然有自己的一套,他要自己走走自己看看,不想一到就被高方平那流氓请进去好酒好肉的招待,因为那样一来,陈留什么情况就是他小高一张嘴说了算了。

    老张就这德行,他或许会容忍某些人贪些,狠些,闯些祸。但是他绝对不容忍被人当做傻子一般的忽悠。

    城门外路遇一



第134章 升堂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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